高层建筑增加费(高层建筑物增加费与超高增加费有何不同)
1、超高增加费是指: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定额表中规定的系数。也就是说3.6m以上至20m以的执行并计算超高增加费。 2、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应该增加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人工费用。具体按照各册定额中的‘高层建筑增加费(项)’的相对应的定额子目执行即可。
1、超高增加费是指: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定额表中规定的系数。也就是说3.6m以上至20m以的执行并计算超高增加费。 2、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应该增加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人工费用。具体按照各册定额中的‘高层建筑增加费(项)’的相对应的定额子目执行即可。